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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购房,公积金开了哪些“后门”?

为鼓励购房,公积金开了哪些“后门”?

 

       政府为了促进购房消费,为公积金开了很多“后门”。下面由人人保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可提取公积金交首付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解决因首付款不足而无法贷款的问题;


        2.父母或子女可互用公积金


        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时,可与父母或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并可与父母或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3.二套房还可公积金贷款


        允许拥有一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


        其中,允许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我省创新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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